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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与孩子他爸爸离婚了,可还住在一起,这样好吗?
这个看你们的生活方式了!如果离婚了觉得还可以继续一起生活,而且比没离之前还更融洽一些的话是可以的,毕竟这样的生活方式对孩子伤害最小,而夫妻双方都可以用家人的名义继续共同照顾孩子!如果可以最好不要离婚更不要轻易分开!
那就不离,分床一段时间,各自想想自己不好的欠妥的方面,想想对方好的方面,以新婚时心态对待家里的人和事,家庭不是说理的地方,家庭是讲奉献包容信任责任的地方,不要呕气为了面子冲动言行,敢于承认自己过,冷静一下,好好净化自己,也许你的家庭会重新焕发生机,幸福快乐就在你身边,只要你不作贱,你随时拥有。
我来回答这个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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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地说,离婚了,就不应该再住在一起了。这样做不好,以后更会产生很多毛病和问题。应该立即分开,无论以后的路怎么走,是复婚也好,还是你走你的阳关道,我走我的独木桥。暂时必须离开,这样做对男女都好,给每个人都有个反思的时间和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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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现在有很多人都在走单身婚姻和临时婚姻,这两种婚姻形式被很多应用,而且日子过得也不错,最关键是不领结婚证,两个人看对眼了就可以住在一起,不舒心了,就可以各自走人,很简单,也很实用。有人说这是违返道德伦常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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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在现在这种社会形态下,经济压力大,女人的物质欲望远远高手男人所承担的能力,所以有很多人离婚等现象的出现,你们现在离婚了还在同居,就是一种临时婚姻一种状态,这种状态下有可能双方更多了一份责任心,所不同的这种责任心对你们都没有那么强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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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之,应该分开,那怕分开一段时间在同居也比现在好。
这样的事在现实社会中也不稀奇,男的绝非等闲之辈,要么有钱,要么有势。想必你的男人也不是一般的人,不然你不会如此委屈求全。按理说,你们离婚后,又住在一起,属于非法同居。但一个愿打,一个愿罚,做为旁观者,只能说你太不自尊自爱了。
我们村也有和你类似的情况。男的蹲过大牢,媳妇甘愿孤灯独影熬了五年。男的出狱后,俩人又生了一个孩子,一儿一女也算是幸福之家。男的能说会道,在村里很快就混了个村民小组长,夫贵妻荣,女的也算没白熬一回。
人呢如果装上狗屎运,你就是一只癞蛤蟆也能出人头地。男的妹夫在我们乡任乡长,后来升任区民政局副局长,不知通过什么手段,把男的弄到别的乡民政办,专管殡葬工作。这是个肥差,很多老人去世后不想火化,子女们都会给男的意思意思,这家伙干了几年殡葬工作,腰包鼓了,说话也也打起官腔。他曾私下跟我的一个朋友说,自己如果没有被判刑这个污点,早就端上铁饭碗了。
人常说,男人有钱就变坏。这个男的在48岁的时候,和理发店一个三十多岁的小寡妇勾搭成奸,很快就把小寡妇的肚子搞大了。回来就跟女的商量离婚的事,起初女的又是哭,又是闹,死活不同意。后来,俩人居然“快乐”的协议离婚了。据说,男的给女的10万元钱补偿,并答应抚养两个孩子。
男的在外面买了两室一厅的房子,跟小寡妇名正言顺住在一起。每隔半个月就会回来一次,美其名曰:回来看看孩子。实际上就是回来跟女的睡觉,这一住就是一个星期。乡亲们心里跟明镜似的,没人想去管着闲事,自讨苦吃。
解放后,国家就彻底废除了一夫多妻制。妇女同胞的地位得到空前提高,这是亘古未有的事,是社会的一大进步,做为半边天妇女更应该用好这个权利,珍惜自己。丈夫既然跟你离婚,就证明他已经背叛了爱情,你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恩断义绝。做为女人,决不能贪图男人的钱财,任由他脚踏两只船,吃着锅里看着碗里。这既是作贱自己,更是对神圣婚姻的亵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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